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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黄梅深
- 发布时间:
- 2025-12-30
摘要: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;以及《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,第五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三款等相关规定,经2025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超过学校规定的五年最长学习年限,且尚未完成学业的59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1),对休学期满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23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2)作退学处理。
摘要: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;以及《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,第五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三款等相关规定,经2025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超过学校规定的五年最长学习年限,且尚未完成学业的59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1),对休学期满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23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2)作退学处理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;以及《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,第五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三款等相关规定,经2025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超过学校规定的五年最长学习年限,且尚未完成学业的59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1),对休学期满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23名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2)作退学处理。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10天,自2025年12月30日始至2026年1月8月止。
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,在公示期内学生本人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向学校申诉委员会办公室申诉。
电子邮箱:gxlthkzyxy@163.com;联系电话:0772-6621660
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
2025年12月30日